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我校需统计以下两个数据:
1.具有境外(包括港澳台)学位的专任教师信息。该教师已取得境外学士或硕士或博士学位。
2.2015-2016学年,学生出境(包括港澳台)留学人员信息。该学生已出境就读学士或硕士学位。
请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及学工副院长分别统计相关信息,并于9月14日之前报到学校外事处。
纸质表格盖章后交到行政楼二楼204,电子表格发到2823327565@qq.com
联系电话:88138893 曾老师
附件:
1. 具有境外学位的专任教师信息表
2. 学生出境留学人员信息表
外事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