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东华理工大学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成为我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经研究,双方拟在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现公开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联合培养的具体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见附件1

2.请我校财经学院、机械学院、土木学院、理科部、体育部、外语外贸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和文传学院等相关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认真学习《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动员教师积极申报。

3.请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填好《评审表》(附件3),将相关业绩材料装订成册,并于31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学科办。

4.负责人:刘宇羲,电子邮箱:452150645@qq.com,联系电话:88138804

附件:

1. 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

2.东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3. 东华理工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审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