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自考双证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努力成才,近日,我校决定在瑶湖校区和商学院的优秀自考双证生中开展奖学金评选活动。奖学金分为特等和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参评对象为自考双证本科二、三、四年级和专科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受奖学生人数为总人数的20%,其中特等为1%,一等为3%,二等为6%。

评选条件是:获奖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获特等奖学金必须成绩列班前10%(班以上干部学习成绩列班前20%);获一等奖学金必须成绩列班上前20%(班以上干部学习成绩列班前30%);获二等、三等奖学金必须成绩列班前30%(班以上干部学习成绩列班前40%);学生在某方面学习兴趣浓厚、有创新或创造的,也可参评奖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申请参加评选:受行政或党团组织处分,校考不及格课程补考,无故旷课,擅自外住、赌博、偷窃、吸烟等。评选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导推荐,系主任批准后推荐给学工处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公示一周,报校领导审批。评选自10月21日开始,11月20日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