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举办“我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征文活动的通知》。举办这一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该活动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主办,中国应用语言学会(筹)、语文出版社和中国语言文字网承办,商务印书馆、中国教育报刊社支持。
征文的体裁不限,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谈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理解和实践,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字数不超过1500。目前征文收集工作已经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征文的评审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至15日。该活动不向参评者收取任何费用。主办单位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奖品,并推荐部分获奖征文在《中国教育报》《语言文字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刊发。
应征作品和参评个人信息表寄至:邮编100010,北京朝内南小街51号,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办公室邓丹阳收。我校参加征文活动者可到校报编辑部领取参评个人信息表(电话 88139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