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启事》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征集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在此限。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4)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

(5)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

(6)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2.管理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公司、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4)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3.双创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具备5年以上银行、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3)从事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和创业导师,双创专家不受职称限制。

4.财务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

(2)长期从事财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在银行、证券、保险、风投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省“双千计划”或外省有关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4.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省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5.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征集工作流程

1.学院推荐专家。符合条件未在专家库内的老师可自荐,按要求填写信息表(见附件),由学院统一上报科研处(学科办),审核后创建系统账号,添加为评审专家。

2.完善提交信息。被添加人员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选择评审专家或临时评审专家角色进入系统,在“系统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学校审核。

3. 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初次成为临时评审专家的,经科技厅最终审核后,将正式成为评审专家。

三、有关要求

1.专家库是我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技奖励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

2.申请人员需根据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出专家库,并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3.专家库征集活动实行全年常态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应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系统。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1027日。

联系人:孙老师,88136047,邮箱:kycxmk6047@163.com

 

科研处(学科办)

20231020

 

附件【附件:省科技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