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23〕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项目名称及要求见《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其中:“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为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共设立 10 项,名称仅作方向性参考,申报人申报时可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除此之外,其他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按指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项目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申报者须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有一定的驻所及研究时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不要求驻所时间。
4.在研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招标课题、创新团队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获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
6.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应有1名在校本科生参与研究,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
三、项目资助经费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资助2 万元,立项课题组需与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由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拨付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此外,其他所有项目资助经费均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其他要求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专项研究课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需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专项)”,第一署名单位不作要求。其他所有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招标课题所在重点研究基地。
五、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2.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申报
已有申报研究项目的申报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新申报者首先进行“系统”注册,并及时联系项目科审核,通过审核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
系统填报时间:9月14日——10月7日。
3.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各负责人于10月7日前从“项目申报”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在“相关附件”处上传《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从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下载水印版本),申报书以“项目名称申报书+负责人”命名。
4.材料提交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申报情况组织审查遴选工作,汇总排序后将《申报汇总表》《申请评审书》纸质版一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并上报科研处(学科办)项目科,电子同版发送至项目科邮箱:kycxmk6047@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0月7日,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
1.2023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2.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学科办)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