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42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高教所邮箱gaojiaosuo2014@163.com

3. 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325日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456385262031768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