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成果,挖掘校园的音乐人才,吸引大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用音乐的形式为大学生展现青春风采的舞台。校党委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届中国校园好歌曲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重在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和甘于奉献的思想境界;体现青年学子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出色的艺术才华和优秀的创新能力。
二、主办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音乐舞蹈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
四、项目和形式
比赛项目为独唱,演唱形式及种类不限,不带伴舞和伴奏(伴奏制作CD形式),报送作品为视频,一首歌曲原则不超过4分钟。参赛选手的演唱技巧、作品处理、情感表达、表演能力、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将作为演唱评委的判分依据。
参赛作品一律用DVD格式录制,如实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标注演唱类型、是否为原创),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参赛作品资料不全的,视为无效文件,不具备参赛资格。
同时还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kjxy8898@163.com。
(1)参赛作品登记表电子版
(2)二寸免冠身份照电子版
(3)身份证扫描件彩色稿
(4)参赛曲目歌词和歌谱(简谱或五线谱)
(5)参赛曲目音频或视频电子版
(6)参赛选手自我简介视频
(7)原创作品须附版权使用证明
五、其它事项
1.本次大赛成立江西科技学院校园好歌曲大赛校级选拔赛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音乐舞蹈学院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开展评审工作,优秀作品将代表学校参加第二届中国校园好歌曲大赛。
2.根据第二届中国校园好歌曲大赛的要求,优秀作品要加盖学校公章,由党委宣传部统一报送,否则视为参赛选手不具备参赛资格。
3.本次大赛报名时间截止为2015年6月23日,请各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XX单位参赛作品登记表”。
4.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广泛宣传,鼓励学生踊跃参赛。
联系人:黄馨慧
电话:0791-88138898
邮箱:jxkjxy8898@163.com
附件:
1.XX单位参赛作品登记表。
2.第二届中国校园好歌曲大赛时间安排。
中共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