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市医保处关于2018年度大学生参保工作的相关通知,针对复学学生、留级学生延长参保工作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通知复学、留级后超过原毕业年限的在籍学生,本人至校医保科填写延长参保信息。
二、通知对象:复学、留级后超过原毕业年限的在籍学生,初始班级为2014级本科生或2014级以前的本科生,初始班级为2015级专科生或2015级以前的专科生。
三、办理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
四、办理地点:医务所三楼303医保科
五、联系电话:88136120或88138862
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位,若因学生超过医保参保期而导致后期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将按照《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实施条例(修订)》(江科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由责任人担责。
若学生本人逾期没有到场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2018-2019年度的南昌市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权益!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