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经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并依此推荐江西省今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教学成果范围界定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教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含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应用,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推广性。实践应用的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上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主要完成单位应为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四)同一人不得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申报2个以上(含2个)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推荐书》(附件2)、《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鉴定书》(附件3);上述申请材料请按高教所提供的样式,打印填写(纸张用A4,两面印制装订。各1式6份);该组材料还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747057@qq.com。
   (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在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成果概述(400字以内)各1式6份;该组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三)教学成果为教材的,需提交1本(套)样书
   申请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各类材料1份),并在每个纸袋两面分别贴上《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的第一、二页。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18年11月15日前(含当日)提交至教务处(J1-311),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有关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与评选,议定获奖项目。
   (三)评奖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已获得江西省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的项目所取得的成果,或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的中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二)本次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
   联系人:王楚君      联系电话:88138786
   请各有关单位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及取得的成果,认真做好此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附件:
1.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2.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1: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鉴定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