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规定》,红谷滩新区等地为禁燃区域。同时,南昌市政府发布了全面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从公安执法情况看,前期仍有部分高校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在秋水广场、江边、市民公园等公共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还有一些学生被依法查处训诫。说明部分学生对南昌市开展“禁燃”的相关工作和规定还不了解。现就做好元旦期间禁燃禁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部门要在广大师生中进行及时动员部署。要通过广播、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形式,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的危害以及《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规定》。各学院要采取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广大师生讲解关于“禁止燃放”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使师生知晓不能燃放烟花、孔明灯的时段、地区和场合,特别是12月31日至元月1日晚在赣江两岸沿线的东湖区、西湖区、红谷滩新区等禁燃区域,清楚违规后相关部门的处罚措施,不断提高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落实工作措施。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元旦放假前,各学院要向每位师生发出《南昌市禁燃倡议书》,使广大师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孔明灯,严禁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场合燃放烟花爆竹。广大教职工要发挥表率作用,先行遵守禁止燃放规定,主动引导和劝阻亲属及身边人员不放烟花、孔明灯,对违规燃放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规劝。
三、加强排查整治。各学院、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健全完善校内消防设施(备),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大放假前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对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规定》,如有学院、部门师生违反烟花燃放管理规定的,将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学院、部门师生违反烟花燃放规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当事人及师生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单位2019年度综治工作考评评优资格。
江西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