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省教育厅于5月2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字[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虛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学院建立就业统计工作一把手负责机制,各学院负责人要签订就业统计工作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要认真审核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等情况,并且在学院官网等主渠道媒体公布本校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三、各学院要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就业政策、就业统计、就业管理等业务知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就业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各学院在对本院就业工作考核中,要加大收集岗位需求信息、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就业过程的考核占比,不可把就业状况结果当做考核唯一指标。
今年开始省教育厅将与各高校签订《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上级就业部门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对于就业统计工作中发现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严肃追究学院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校级就业工作举报电话:0791-88136769;88139083
校级就业工作举报邮箱: 81236911@qq.com

附件【2019年度江西科技学院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责任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