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统一清理,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 年及以前已批准立项但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各类项目(详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1. 2016 年及以前已批准立项,并办理了延期,但在已批准的延期期限内仍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不再办理延期变更手续,一律作撤项处理。
2.凡作撤项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各类项目。
三、清理程序
1.由各单位、各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尽快提交结项材料,截止时间:6月4日。
2.由科研处对此批次省艺术规划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体把关,并组织集中结项验收会议。
3.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部门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完成清理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省文化艺术规划项目清理名单

      科研处
2019年5月28日

附件【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省文化艺术规划项目清理名单.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