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江西科技学院薪酬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津贴的激励功能,建立业务津贴评价机制。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硕士研究生业务津贴考核分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来校工作满两年,每月领取学位津贴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证硕士)。

  二、考核分档方法

  1.业务津贴采取年度考核,分档发放的办法。对于来校工作前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学位津贴仍执行现标准发放,从第三年起,每月的业务津贴分A、B、C、D四个档次进行核发。

2.每年12月份,人事处协同教务处和科研处,组织专家审查硕士研究生本年度的教学、科研业绩,并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前10%定为A档,11%-50%定为B档,51%-90%定为C档,91%-100%定为D档。次年每月按上一年评定的档位发放硕士业务津贴。

3.分类考核:教师岗(含科研岗)和管理服务岗分别进行排名分档。

三、考核时间安排

1.教务处于15日前完成教学业绩统计排名;

2.科研处于1231日前完成科研业绩统计排名;

3.人事处于110日前完成教学、科研综合排名,并将考核结果报校领导审定。

  4.考核分档结果,本人在钉钉工资查询系统中查询。

  四、有关说明

1.对拒绝或放弃参加业绩排名教师,学校不定档,不发放业务津贴。

  2.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的可定为B档,如实际考核在排名前10%的则按A档执行。

  3.经学校批准同意,连续请假在4个月及以上的,可不参与分档,待遇参照C档执行。

  4.根据学校发展的阶段和长期目标任务,教务处、科研处要对教学、科研业绩的认定标准适时适度进行修订完善,以发挥薪酬的导向作用。

江西科技学院

2016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