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及《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外字〔201628号)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已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发布《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各项目专栏信息,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在单位的公共信息平台发布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选派信息。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主要项目申请受理、录取时间见附件。

四、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查阅选派简章和项目专栏信息,了解所申请项目的选派流程、选派办法、外语合格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信息以帮助申请。

五、申请人须符合选拔简章的条件和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六、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

七、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八、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学历、职称、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九、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申请访问学者项目,根据以往省教育厅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评审结果,建议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各个项目受理截止日期前8日将申请材料报送外事处。咨询电话:88138893.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教外字〔201628号)

外事处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