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了解开学以来教学状况是否符合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剑锋副校长、王占铭总督学
成 员:督导办、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督导员
2.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
组 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成 员:各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二、检查内容
1.学生课堂笔记、读书笔记。
2.学生作业。
3.各教学单位听课、评课情况。
4.课程教学改革情况。
5.题库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2.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教学检查的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根据检查内容,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26日—11月17日)
1.动员部署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好各项检查任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2.总结好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各项活动的典型代表和存在的不足。
3.总结好部门日常听课、评课情况,提出听课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和了解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学习环境以及如何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记录,提出改进的措施。座谈会安排于10月28日前交至督导办。
5.课程教学改革情况及取得成果。
6.加强题库建设,比较题库建设的变化,说明题库与教师教学、试卷命题的关系等。
7.做好自查工作的总结。并于11月17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及抽查到的材料送交督导处。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25日)
1.学校检查组对抽查材料进行检查,写出各组教学检查小结。
2.督导办组织召开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交流会。
3.检查组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和监控。
督导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