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了解开学以来教学状况是否符合综合改革的要求,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长:胡剑锋副校长、王占铭总督学

员:督导办、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学督导员

2.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小组

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员:各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

二、检查内容

1.学生课堂笔记、读书笔记。

2.学生作业。

3.各教学单位听课、评课情况。

4.课程教学改革情况。

5.题库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各教学单位自查。

2.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

四、教学检查的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根据检查内容,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26日—1117日)

1.动员部署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好各项检查任务,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2.总结好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明确各项活动的典型代表和存在的不足。

3.总结好部门日常听课、评课情况,提出听课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4.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和了解师生对教学、教学管理、学习环境以及如何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记录,提出改进的措施。座谈会安排于1028日前交至督导办。

5.课程教学改革情况及取得成果。

6.加强题库建设,比较题库建设的变化,说明题库与教师教学、试卷命题的关系等。

7.做好自查工作的总结。并于1117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及抽查到的材料送交督导处。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阶段(1121日—1125日)

1.学校检查组对抽查材料进行检查,写出各组教学检查小结。

2.督导办组织召开学校期中教学检查情况交流会。

3.检查组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和监控。

督导处

201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