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和省委印发的《江西共青团改革方案》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报请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公开选拔校院级团组织兼职、挂职副书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团省委、校党委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共青团工作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能够将上级团组织的方针、政策与校院级共青团工作相结合。
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共青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 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三、选拔人数
1. 校团委兼职、挂职副书记3人(教师1人、学生2人);
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兼职副书记3人(教师1人、学生2人)。
共计选聘教师13人、学生26人。
四、岗位职责
(一)兼职、挂职副书记(教师)
协助校团委书记、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开展日常团学工作。
(二)兼职副书记(学生)
岗位一:协助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岗位二:协助负责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础团务工作。
五、选拔条件
(一)兼职、挂职副书记(教师)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35周岁(含)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兼职副书记(学生)
1.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2014级、2015级本科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
3.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
七、关系转接
兼职、挂职副书记任期一年,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副书记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副书记不转行政关系,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
八、干部考核
学校将对兼职、挂职干部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根据考核情况颁发优秀、合格证书,并将作为学校储备干部培养。
九、薪酬待遇
兼职、挂职副书记在任职期间,教师按照原职务管理,学生按照学生身份管理,均不涉及行政级别,但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校内外活动。兼职、挂职副书记(教师)每月每人发放100元的工作补贴。
十、工作程序
各级团组织挂职、兼职副书记选拔工作均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校团委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兼职、挂职副书记(教师)填写《江西科技学院团组织兼职、挂职副书记报名表(教师)》(附件1)、兼职副书记(学生)填写《江西科技学院团组织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附件2),于4月14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校团委组宣部(蓝海剧场南209室)。
(二)面试。报名结束后,按照应聘岗位分类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共同负责实施,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组织面试时需有校团委派人参与。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综合情况,分为自我阐述及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需阐述本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对工作设想三个方面(时间为5分钟内),本人须对阐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于面试结束后交工作人员;评委提问及现场作答时间为5分钟内。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五)结果公示。呈报校党委审议,研究决定拟任候选人,并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六)最终聘任。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联 系 人:路丕军
联系电话:88136163
附件:
1. 江西科技学院团组织兼职、挂职副书记报名表(教师)
2. 江西科技学院团组织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
共青团江西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