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升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强化质量立校的意识,增强一线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级评选领导小组。按照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结果进行评定。

长:胡剑锋

副组长:马红坤

员:王清玲、闵桂林、李 明、何龙安、王涛涛、各学院教学副院长

二、评选对象

来校工作时间满一年,且在2016年全年承担了授课任务的我校专职教师(含行政岗)。

三、评选条件

申报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否则实行“一票否决”:

1.爱校守纪,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教时间满一学年;

2.严格遵守教学纪律,2016年度通报批评不超过1次,且未构成教学事故;

3.热爱教学工作,服从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严格要求,管教管学,学生到课率高。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填写《江西科技学院2016年度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2),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单位初

1.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后,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确定本单位优秀教学质量奖候选人;

3.1223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候选教师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不接受教师个人上交的申报材料。

(三)学校评选

1.根据《江西科技学院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教务处对候选人的各项数据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数据结果提交校级评选领导小组;

2.校级评选领导小组结合最终数据,对候选人进行实名投票,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学质量奖名单,并报分管校长审批。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1.本次评选共设一等奖5名,奖金3000/名;二等奖10名,奖金1500/名;三等奖40名,奖金500/名;

2.凡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并获奖的老师,可直接参与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不占本单位推荐指标;

3.学校将优秀教学质量奖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依据。

六、评选与公示

学校将于20161227日进行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优秀教学质量奖名单发文公布。

附件:

1.江西科技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西科技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表

3.江西科技学院教师年度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