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接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工作,现将《关于大学生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病需转南昌市以外的医院就医的,必须在南昌市经治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后,到校医务所医保科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再报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转至外地治疗。否则将降低报销比例,起付线按800元起付,可报销项目按35%比例报销

2、学生因寒假、暑假、在外实习等不在校期间,或其他原因需在原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住院就医的,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的5天内,向校医务所医保科办理备案登记。报备时填报附件中的“大学生异地转诊备案登记表”,发送至校医保邮箱(459955233@qq.com),以QQ接收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间未按时备案的,将一律降低报销比例,起付线按800元起付,可报销项目按35%比例报销

3、学生因寒假、暑假、在外实习等不在校期间,因病需转到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医院就医的,必须在原户籍所在地经治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以上)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后,在住院前或住院后的5天内,向校医务所医保科办理备案登记。报备时填报附件中的“大学生异地转诊备案登记表”,并将转诊转院证明的电子相片一并发送至校医保邮箱(459955233@qq.com),以QQ接收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间未按时备案的,将一律降低报销比例,起付线按800元起付,可报销项目按35%比例报销

请各学院务必转达至各位学生(包含已休学的学生),若今后有学生因未及时备案,而导致报销比例下降的,由本人自行承担。

大学生医保咨询电话:88136120

大学生异地转诊登记备案登记表

附件:大学生异地转诊登记备案登记表.xls

江西科技学院

20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