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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设立是为了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全面发展,成为国家合格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遵照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的精神,我院于9月28日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主管此项工作的学院领导明确指示要“切实把好事办好”,并对奖、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学工部(处)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三金”的申报、评选工作。各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所在系考评、学工处复核、学院审批公示等环节,共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612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4433人(其中一等获得者1108人,二等获得者2217人,三等获得者1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