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07年10月27日、28日(周六、周日)两天在我院举行江西省自学国考考试,为了做好上课和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26日(周五)下午、27日(星期六)上午,教学1、2、3号楼设有自学考试考点,因此在教学1、2、3号楼有课的系、班,请各系做好调课安排,以系单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并将调课安排提前通知到各任课教师,尤其是兼职教师。
二、在1、2、3号楼早晚自习的各系、班级,请于2007年10月26日下午(星期五)3:00之前,将各自管辖的教室卫生打扫干净(晚上不上晚自习),届时教务处将派人进行检查,卫生不合格的班级将给予通报。
三、相关06级自考班班导应召开主题班会,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特别强调考试务必带好“三证”,即准考证、科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严禁带手机、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参加监考的老师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迟到、私自请人代监考,监考时不准接、打、玩手机,不准讲话,不准背对着学生监考,不准看地图、窗外,每场考试开考前要清理考场(将学生的书籍、包等收到讲台上,要求带手机进考场的学生将手机关机放进口袋,不准放在桌上),要佩带监考证(新来的老师,请交一张一寸彩照到秘书处,由秘书于26日之前统一到院办办理),要一前一后站着监考。凡违反考试纪律的老师,教务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