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日前校团委组织第四期“蓝园之星”大骨班学员积极为“国家宪法日”代言,引导全校团员青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提升法治素质。学员纷纷结合自身实际,畅谈了学习宪法和法律的认识与体会。同学们的“代言”源于学习生活和自身经历,朴实真挚,富于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