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的批复(赣考委字[2010]5号)送达我院,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经研究同意我院进一步深化自考综合改革的要求。
我院下一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方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对2008年批准的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艺术设计、旅游管理、数控技术与应用、汽车维修与检测、服装艺术与设计、工程造价与管理、日语等9个试点专科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进行调整和完善。
2、新增10个专科试点专业: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电一体化工程、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房屋建筑工程、工商企业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会计、英语。
3、新增18个本科试点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维修与检测、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服装艺术设计、日语、计算机网络、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工程、建筑工程、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工商企业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软件工程、会计、英语。
4、在我院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省级(或国家级)自考学习服务中心,进一步探索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拓展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
5、在综合改革过程中,加强自考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不断探索自学考试的教育教学规律,集中时间和精力总结改革试点的经验,为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提供理论支持。
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自考办的要求,在江西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遵循“四个坚持”、“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质量”,努力促进江西省自学考试的可持续发展,为教育部自考办进行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