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新区防火安全委员会(2007)11号文件精神和学院(2007)229号文件的要求。2007年12月18日晚由保卫处牵头会同宿管处、学工处联合组织了一次学生寝室用电安全、暨消防安全大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发现少数学生在寝室违章用电,主要违章使用的电器有电磁炉、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毯、热得快等,此次检查共查出电磁炉6台、电炉14个、电饭煲34个、电炒锅37个、电热毯5床、热得快400余根(已销毁),以上物品暂扣存放在各栋宿管员值班室(待放假后学生可凭暂扣单领回带回家,学校绝不可使用)。
此次检查发现的上述问题,说明少数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电常识(有的寝室无人而电热毯、热得快却开着,很容易发生火灾),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学生安全防火意识教育和管理。杜绝违章用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状,确保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