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我院收到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江西蓝天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的批复(赣考委字[2010]5号),经江西省自考委研究,同意我院进一步深化自考综合改革的要求,并批准我院在南昌市范围内有效开展对自考考生网络助学工作,为考生提供自考政策咨询、网络助学、就业指导等服务。
省自考委对我院下一步开展自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以培养应用型、职业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满足受教育者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为宗旨。该项工作意义重大,务必在学院范围内隐步推进;二是必须保证参加试点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专科为3年,本科为4~5年;三是试点专业及课程设置必须遵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课程名称、课程代码不变;四是试点专业的考试时间、考务要求、命题、阅卷、教材使用、发证等工作由省自考办负责管理;五是加大对实践(验)设备的投入,完善实训、实验等实践考核条件,使学生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实践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等到提升;六是加强考风考纪的教育与管理,确保综合改革试点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