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新近启动了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工作。

这是为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全校教师特别是优秀教师的教学科研积极性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据悉,选聘条件原则上按照省人保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和《江西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执行。为确保选聘质量,选聘工作参照国家人事部门规定的评审教授、副教授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规范操作。在个人申报材料、教学单位考核、两校区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选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评审,在考核计分基础上,经考评、投票产生推荐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董事长批准。受聘人员名单还将进行公示。按照学校的计划,从今年到2015年,全校将以低职高聘方式择优选聘副教授77名,教授12名。选聘名额分配将向重点项目倾斜。高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与所聘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聘期为三年。学校要求高聘人员在聘期应积极申报并取得国家认可的高聘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将不再予以低职高聘。这对高聘人员的自我提高是一种强有力的促进。高聘人员还将每年接受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将解除聘任。低职高聘工作首期试行三年,每年选聘一次,于4月启动,5月评定完成。

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是近年来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新尝试,意在打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人才使用的刚性限制,使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受聘人员的实际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相吻合。我校开展低职高聘工作,体现了校领导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质量的高度重视,必将对全校教师的积极进取、自我提升产生强劲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