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江西科技学院普通专科生试行三学期制试点工作方案》(江科发[2015]65号),我校于2014—2015学年在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三个学院的2013级普通专科生试行三学期制,现已按三学期制教学计划实施教学。
(2)在总学时没有减少的前提下,进一步缓解教学与毕业实习的矛盾;
(3)“三学期制”可利用短学期聘请校外知名学者、专家、教授来校授课、讲学,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共享校外优质教育资源;
(4)有利于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
(5)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答:实行三学期制不仅是对现行教学时段的调整,更重要的是教育思想、教学制度、教学理念与方法的转变。实施三学期制旨在进行教学模式改革、学生个性化与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答:2013级普通专科实行三学期制后,第二学年学期模式改为两长一短三个学期,即:秋季学期(18周)+春季学期(18周)+夏季学期(4周),学年总教学周数仍保持为 40周不变。
答:在2013级普通专科学生第二学年春季学期后增加夏季学期,在6月底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转入夏季学期至7月31日前结束课程和考试,并安排完毕业实习及离校工作,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学生实习在11月份结束后,由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考核学生,实习成绩记入毕业成绩。
答:不会增加。实行三学期后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总学分要求不变。
答: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有选择性地执行专科生第五学期部分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
(1)个性化特色课程,如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兴趣拓展等。
(2)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综合实验、就业指导、创业教育、创新教育等实践教学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