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25年度“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实行竞争择优、差额申报方式。根据申报情况,从以下17个选题中择优确定6个作为今年的立项课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法治路径探索
3.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研究
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研究
5.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6.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江西建设融合研究
7.政法队伍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
8.江西省特色产业品牌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
9.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0.社区治理模式的法治化路径探索
11.加强涉外法治合作、服务与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2.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3.提振消费行动视角下的法律政策保障研究
1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
15.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16.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7.数智时代刑事犯罪相关问题研究
(说明:允许申报者紧扣以上选题指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对策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聚焦2025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具有实践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一名课题负责人(即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践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前期研究成果。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1日以前的可以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不遵守《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者,一经发现查实,未来三年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者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三、经费资助
“法治江西专项课题”列为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每项经费1万元。完成时必须达到《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所规定的结题标准。
四、课题管理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另需提炼其核心精华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的应用对策性内容摘要。
2.获得立项后须在第三季度结束前提出阶段性成果,结项材料提交最迟时间为2025年11月中旬。申报人应考虑前期研究基础,对课题完成时间有所把握。
五、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2.科研系统申报。项目申请者登录科研系统(http://172.16.0.75),从“项目申报”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申报书以“项目名称+负责人+申报书”命名,活页以“项目名称+负责人+论证活页”命名。
3.材料提交:纸质版《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及《法治江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1份,同版电子材料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4月28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1.《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请书》
2.《法治江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学科办)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