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科规划办发布的2025年度“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实行竞争择优、差额申报方式。根据申报情况,从以下17个选题中择优确定6个作为今年的立项课题。

1.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助法治路径探索

3.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研究

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治理研究

5.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6.红色法治文化与法治江西建设融合研究

7.政法队伍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

8.江西省特色产业品牌战略的法治保障研究

9.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0.社区治理模式的法治化路径探索

11.加强涉外法治合作、服务与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12.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3.提振消费行动视角下的法律政策保障研究

14.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

15.科技创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16.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7.数智时代刑事犯罪相关问题研究

说明:允许申报者紧扣以上选题指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二、申报条件

1.对策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聚焦2025年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服务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具有实践价值。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个课题设一名课题负责人即课题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课题组应由专家学者和实践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前期研究成果。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其他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各类专项等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51日以前的可以申报

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等学术不端行为。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不遵守《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者,一经发现查实,未来三年取消申报资格;已立项者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经费资助

“法治江西专项课题”列为江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一般项目,每项经费1万元。完成时必须达到《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4所规定的结题标准。

课题管理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另需提炼其核心精华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应用对策性内容摘要

2.获得立项后须在第三季度结束前提出阶段性成果,结项材料提交最迟时间为202511月中旬。申报人应考虑前期研究基础,对课题完成时间有所把握。

  五、申报程序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2.科研系统申报。项目申请者登录科研系统(http://172.16.0.75),从“项目申报”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上传申报书和活页,申报书“项目名称+负责人+申报书”命名活页“项目名称+负责人+论证活页”命名。

3.材料提交:纸质版《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及《法治江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2一式1同版电子材料各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截止日期:2025428日,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杨老师,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1.《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请书》

2.《法治江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3.《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4.《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处(学科办)

2025417


附件【附件1.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法治江西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法治江西专项课题”的通知.pdf】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