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不断壮大社科普及力量,打造特色鲜明、分布广泛的社科普及工作阵地,根据省社科联发布的《关于开展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六批)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社科普及基地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科普及公益性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人文社科知识以及干部群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等宣传普及。
申报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运行和管理,有社会科学普及专兼职工作人员。
3.有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载体,以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4.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有鲜明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特色。
5.能主动承接、响应各级社科联主办或交办的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6.能认真总结提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前向省市社科联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申报材料
1.江西省社科普及基地(第六批)申报表及汇总表。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近三年开展特色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基地实录短视频1个(3分钟左右,可用手机拍摄)、基地高清照片2-3张、基地情况介绍(300字左右)。
请于5月19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交至科研处学科建设科,电子材料发至keyanchu8804@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8138804
附件:1.关于开展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六批)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六批)申报表
3.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六批)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学科办)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