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4〕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4.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项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 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3.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本研究专项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2.系统申报。
(1)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申报
已有申报研究项目的申报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新申报者首先进行“系统”注册,并及时联系项目科审核,通过审核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
(2)科研系统申报
在我校的科研系统(http://172.16.0.75/) “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在“相关附件”处上传《2024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导出版本),文件以“2024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名称+姓名+申请书/活页”命名。
3.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将《申请书》《活页》(各1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以及2 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 1 份(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纸质稿提交至项目科,同版电子稿材料发送至项目科邮箱(kycxmk6047@163.com)。
4.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
联系人:孙老师,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系统使用说明
科研处(学科办)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