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发布的《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4〕35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在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申报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4.每人每年只能牵头申报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时不受上述限制)。
5.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6.指南编制、咨询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咨询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7.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8.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9.项目组全体成员、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10.产业链科技创新联合体申报项目时需将联合体秘书处盖章的推荐函作为项目申报附件,说明其是联合体协同攻关项目,并在申报书附件“其他”栏中上传。
11.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12.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13.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的审查。项目实施期间,因研究内容有调整、外部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科技伦理风险发生变化的应视情况重新申请科技伦理审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万元-12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实施周期:3年左右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2.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在“相关附件”处上传WORD版申报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 (请使用系统同版申报书,并严格按照要求命名,否则不予受理)
3.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报
课题申请人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系统网址:https://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main?locale=zh_CN
4.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系统同版)用计算机填写,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申报截止时间:7月8日
联系人:孙老师,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2024年度江西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学科办)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