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及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全国教育规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范围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

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资助经费为35万元;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西部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

5.教育部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8万元;

6.教育部青年专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学科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本年度最新调整的19个学科。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名称及代码》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的重点项目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3. 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5.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6.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7.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8.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限项规定

所有申报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项目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程序

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申报,并在“相关附件”处分别上传word版《申书》和《活页》,并命名为“申+项目名称”、“活页+项目名称”。未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者,将不受理该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2024531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45月10日至531日。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材料提交

1.电子材料:负责人于531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及《活页》发送至项目科邮箱(kycxmk6047@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2.纸质材料:负责人于531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含《申请书》及《活页》)至项目科。

3.联系人:

薛老师,联系方式:88136047,kycxmk6047@163.com

 

附件:

1.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

2.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活页

 

                                         科研处(学科办)

                                         202457

 

附件【1.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2.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3.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活页.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