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支持内容及申报范围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坚持“四个面向” 支持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护理学、 药学等领域的新技术引进、 防治技术创新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一) 四大慢病防治的关键技术研究。 肿瘤的早期筛查、精准诊断、 规范化治疗、 特效药物等关键技术研究; 基于分子医学、 基因组、 蛋白质组学等新技术的肿瘤个体化诊疗研究。 心脑血管疾病、 呼吸系统疾病、 代谢性疾病、 神经精神疾病和肾脏疾病等重大慢病的诊疗关键技术、 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
      
(二) 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 监测预警、 分析和评价。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 精准化防控和干预措施效果效益评价等技术研究。 艾滋病、 病毒性肝炎、 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新型诊断技术和综合治疗方案、 预防与干预技术研究。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安全保障、 血液安全、 医院感染控制技术和策略研究。 鼓励运用中医药理论开展重大疫病防控等科学研究。
       
(三)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研究。 围绕儿童和青少年、 妇女、 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 支持相关预防、 诊断、 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综合策略研究; 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研究; 职业健康前沿基础性研究和早期筛查、 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
       
(四) 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 干细胞治疗、 再生医
学、 基因治疗、 免疫治疗、 微生物组、 新型治疗等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生命组学技术、 基因操作技术、 医学人工智能技术、 新型检测与成像技术、 疾病早期发现技术、微创/无创治疗技术、 纳米技术等前沿技术协同研究等。 围绕免疫、 代谢、 个体发育、 衰老调控、 脑科学以及心理健康和环境与健康等方面的阶段性应用基础研究。 新型药物作用靶点研究, 开发病原微生物精准鉴定和疾病诊断的新方法新技术研究。
      
(五) 新型药物与健康服务技术及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围绕生物医药技术、 新型药物、 检验检测试剂、 高端制剂、新辅料研发。 健康产品研发及关键技术的阶段性研究。 围绕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协同医疗、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服务以及医学应急救援等新型健康服务技术研究。 利用医疗大数据,基于人工智能,在辅助诊断、 辅助治疗、 辅助决策领域开展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研究。 放射性药物的研发与应用。
     
(六) 卫生健康管理政策研究。 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健康江西建设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 人口老龄化对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研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研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及服务模式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二)参与者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鼓励联合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鼓励中青年、女性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课题。每位课题负责人每年只限申报一个课题,此前承担了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在2023526日前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24年度的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认真填写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课题申报(合同)书》,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负责人3年内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处理并通报。

(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起止年限为202411日至20261231日。

(六)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七)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符合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项目的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对项目管理的要求;每个项目有1名学生参与研究。

(八)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课题申报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申报流程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实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江西省卫生健康委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ky.gkjksf.com)在线填报。请按以下流程申报:

(一)各二级单位组织申报。各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审查,择优推荐上报科研处(学科办)。

     (二)省卫生健康委系统申报。申报人于63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并及时联系项目科审核。要求申报人在线完成申请书撰写、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者,及时联系项目科申请账号。

     (三)校内系统申报。申报人完成卫生健康委系统申报后,下载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于73日前从校内科研系统中“项目申报”处选择相应项目上传申报书,完成校内申报。

     (四)纸质材料提交。学院完成本部门审核后,于73日前提交纸质正式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至项目科。

      (五)检索查新。由于该项目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遴选、统一将通过遴选的材料报送至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南昌分中心进行申报项目检索查新,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科研处(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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