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发布的《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重要要求,江西省委宣传部联合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七研究部、人民日报社理论部、《求是》杂志社文化编辑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建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并设立“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规划课题”(下称“年度规划课题”)及 “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重点课题”(下称“重点课题”)。该课题重点资助红色基因传承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纳入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
二、课题申报与结项要求
(一)年度规划课题
1.年度规划课题设置选题,详见附件。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申报“年度规划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中心”其他课题。
3.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4.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年底。
5.结项要求:以“研究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需15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以著作结项可适当放宽时限);以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结项的,在立项通知中予以明确。
(二)重点课题
1.重点课题设置选题,详见附件。
2.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胜任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研究中心”其他课题。
3.成果形式: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理论著作及研究报告。
4.研究期限: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年底。
5.结项要求:以“研究中心”课题或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以理论著作结项的,字数需2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以著作结项可适当放宽时限);以理论文章或学术论文结项的,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求是》《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其中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的理论文章,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以研究报告等其他形式结项的,在立项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资助经费
(一)年度规划课题
按结项成果质量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结项成果优秀的,列为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执行,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追加经费于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二) 重点课题
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管理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执行,立项时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科研系统申报
在“项目申报”中选择相应项目申报,并在“相关附件”处上传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以“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校内科研系统申报和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2022年度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课题申请汇总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所在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发邮箱kycxmk6047@163.com。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研究中心2022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科研处(学科办)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