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结项验收的要求,学校将加强结项验收力度,统一安排结项答辩会。请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答辩会时间
12月上旬,另行通知。
二、结项范围
根据项目合同书(或经批准立项的申请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教研)项目,包括:
1、科研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文化艺术规划项目、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江西省高校党建项目、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南昌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德育专项、协同创新)。
2、教研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育教学项目、校级教改项目。
3、其它达到结题要求的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相关材料见附件或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2、部门形式审查。各部门根据上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形式审查,经部门初审合格的材料,由科研秘书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报。
3、成果原件交科研处审核。初审合格的结项申请材料同成果原件一并交科研处审核。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成果封面(含CN或ISSN号)、版权页、目录、成果全文。
4、科研处组织评审。符合结项要求的申请安排参加结项答辩会,答辩通过的发结项证书或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签定,未通过评审的不再上报相关部门;不符合结题要求或材料不符合规范的申请,不安排参加评审会。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高项目结项质量。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按时完成时,应提前办理项目延期手续(最多延期一年),否则将以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允许再报同类项目。已办理变更并被批准的,请附上《项目变更审批表》。
3、材料排版要求:标题:黑体、小三;正文内容:宋体、小四;行间距:20-22磅;首行缩进2个字符;
4、结题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并做成一个PDF电子稿;汇报用的PPT材料控制在3-5分钟以内;所有电子材料发科研处项目科邮箱,并以项目类别+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
5、各部门提交材料时间:11月28日。逾期不受理。
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6047@163.com,联系电话88136047
附件:1、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结项材料及要求
2、结项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