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认真查看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的文件,认真学习项目类别、学科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等相关要求,根据要求,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资格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
2. 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
4.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6.各部门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报办法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7年1月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2.科研秘书上报申报材料:
(1)纸质稿评审书,统一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份。
(2)电子稿评审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kycxmk6047@163.com)。
(3)请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申报。请在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在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