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7〕51号),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门传达申报通知精神,根据教师研究方向,依托研究基础组织申报。
二、工作流程
1.校内申报阶段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规范项目申报程序,要求申报人提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在线储备项目并申报,申报流程图及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1)在线项目储备。因时间关系,本项目要求申报人于10月16日前完成在线项目储备操作。
(2)在线项目申报。申报人从“储备项目申报”选择教育厅科技项目的储备项目进行申报,于10月16日前完成在线项目申报操作,并上传申报书及活页附件。申报书以“项目名称申报书+负责人”、活页以“项目名称活页+负责人”命名。逾期不受理。
(3)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根据要求进行申报者资格及形式审核,于10月19日前完成部门核审工作,提交申报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逾期不受理。
(4)所在部门无科研秘书的申报人原则上需在线申报后,向科研处提交申报材料,或咨询科研处工作人员。
2.遴选备案阶段
(1)校内遴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本项目备案制要求及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报送备案名单。
(2)上报备案。获报送备案资格的项目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3)公布立项。由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三、申报要求
1、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资助对象为35岁以下教师。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不予受理。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每个项目有1名在校本科生参与研究。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成果要求应符合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相关要求,并至少包含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5、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指第一负责人)且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重复支持。不受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申报。
联系电话:88136047
附件:2017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