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

二、资助方式

按照《关于提高江西省教育厅相关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江科发〔2017〕99号)等文件精神,由我校安排专项经费,按青年项目每项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予以支持。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否则不予受理。

2、限项规定。①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②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1项;③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应有1名在校本科生参与研究,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

4、成果要求应符合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相关要求,并至少包含1篇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以上期刊论文。

5、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6、根据省教育厅申报公告要求,不受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申报。

四、工作流程

1、校内申报

(1)项目储备。所申报的项目需提前完成在线项目储备,纳入科研项目储备库,方可申报。

(2)校内申报。①科研系统在线申报。从“储备项目申报”选择储备项目申报,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和上传申报书附件。申报书以“项目名称申报书+负责人”命名。②向所在部门提交《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6日。

(3)部门审核。各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格式审查,于10月18日前完成部门审核工作,并提交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逾期概不受理。

2、遴选备案

(1)校内遴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本项目备案制要求及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报送备案名单。

(2)上报备案。获上报资格的项目申报人提交正式材料,一式三份,A3中缝装订。

(3)公布立项。由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联系电话:88136047

附件: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19年9月11日

附件【附件: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