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处设立科室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管理,提高行政工作效能,促进我校各项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校决定,在科研处原有基础上分设综合科、项目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条件平台科等四个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
1.负责科研处综合事务的日常管理;
2.负责学校及上级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存档管理;
3.负责科研处固定资产管理、印鉴管理、账务管理;
4.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学校科研工作的宣传报导、对外联络,科技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科研工作动态等;
6.负责科研处信息化建设工作:上级部门科研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科研处网站更新与维护等;
7.负责学校各类职称评审的科研业绩审核及年度科研记分审核、发放,科研统计等工作;
8.督办其它科室的工作落实;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1.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综合管理;
2.负责各类科研项目信息的及时收集、获取;
3.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检查督促、结题验收等;
4.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
5.负责编制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6.协助学校各类职称评审的科研业绩审核及年度科研记分审核、发放,科研统计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知识产权科
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
2.负责各类成果申报信息的及时收集、获取;
3.负责科研成果的鉴定申报、成果登记、保密审查、档案管理,以及成果报奖等工作;
4.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管理和转化工作;
5.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对接、科技服务及科技普及工作;
6.负责科研成果汇编工作;
7. 协助学校各类职称评审的科研业绩审核及年度科研记分审核、发放,科研统计等工作;
8.负责各类专家库建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条件平台科
1.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的综合管理;
2.负责各类科研平台、团队申报信息的及时收集、获取;
3.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平台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4.负责学校科研团队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研究所、学会的申报、管理和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基地的申报、管理工作;
7.协助学校各类职称评审的科研业绩审核及年度科研记分审核、发放,科研统计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江西科技学院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