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项目类型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部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并于201718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指南》于2016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各部门于2017313日前将正式版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并填写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附件随申请书一起装订,有合作单位的须盖好合作单位公章,逾期将不受理。

附件: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科研处

20161215

 

附件【附件1: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