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6〕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要求
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4)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数为一般项目17项,专项项目3项。
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申报文件,并按要求组织申报,相关文件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从各部门科研项目储备库中遴选;规划基金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应当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校思想政治专项申报者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否则不予受理。
2、在研省高校人文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至多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为了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学生参与研究。
4、成果要求应符合“省高校人文项目”的相关要求,并至少包含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5、各部门应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不得上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个人网报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7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网址:http://59.53.216.140 。
2、各部门于11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5份,《活页》及汇总表一式1份;纸质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相应电子版申报材料发科研处项目科邮箱 kycxmk6047@163.com 。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要和纸质《申请评审书》一致。
3、高校思想政治专项申报材料与其他一般项目材料分开报送。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电话:88136047
附件:2016年度省高校人文项目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