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全社会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但在现实生活中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大量事关残疾人生活的就业、就学、就医、生活保障等方面法律层面的问题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反映出来。因此,各级残联成立残疾人维权机构极为必要与迫切。”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于果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建议。
  于果说?“根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全国现有各类残疾人总数8300多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涉及2.6亿个家庭。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黄金发展期’,同时许多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至2009年,全国残联系统信访部门共办理残疾人来信42万余件,接待残疾人来访212万多人次,其中涉及到法律和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就达到65%,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以较快的速度递增。”
  目前全国尚有23%的省级残联没有成立或单设维权部门,80%以上的地市级残联没有设立维权部门,95%以上的县级残联没有设立维权部门。于果建议,应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机构和法律救助体系,在全国各级残联成立维权工作部门,把法制建设、权益维护、无障碍建设、信访工作划归其管理。维权机构的编制由各级编委办负责审批、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具体工作由各级残联负责实施,以此满足残疾人在权益维护方面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