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区各系、部、实验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59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部门
两校区各系、部、实验中心,研究所
二、填报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需要报送7个表,包含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实验队伍和实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信息。各部门需要填报的相关表格在附件中。
三、填报要求
1、各部门填报人在附件中下载填报表格,按表格中的字段要求填写。
2、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填报,并将填好的电子稿发给资产管理科曹吉龙,邮箱:175413003@qq.com,电话 88138805 13970819056。
附件:
江西蓝天学院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