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第十四批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4〕44号)和《关于申报第三批江西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的通知》,以及《江西蓝天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与奖励办法》,参照项目的申报情况,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选。现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三天,从2014年9月1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高等教育研究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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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西科技学院2014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
江西科技学院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