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4年的学生竞赛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做好各竞赛项目的奖励核发、积分核算、先进表彰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年竞赛工作总结
凡有校级立项、院系级报备参赛项目的均须以学院(处室)为单位报送2000字左右的全年竞赛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对本单位竞赛工作重视程度、校级选拔赛情况、本专科生参赛覆盖面、参加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2015年工作思考等方面,各项内容务实不空谈。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3390347@qq.com,单位签章的纸质版报至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创办)。
二、2014年下半年各竞赛项目工作小结
(一)工作小结
凡在2014年7月1日-12月31期间,已向科创办成功报批并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校级、院系级立项项目均须报送工作小结,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项目建一个文件夹,以竞赛项目名称命名;
2、每个项目写一份小结,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对项目参赛的重视程度、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校级选拔赛组织情况(含报名学生人数、初赛人数、参加培训人数、参加省〈国〉赛人数、指导教师等)、经费使用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竞赛工作小结格式要求”附后(附件1);
3、每个项目需提供5-8张像素较高、清晰可见的照片并配文字说明放入文件夹中,不能放入工作小结的文本文档,主要包括校内选拔赛、培训、决赛等环节的现场照片。
4、在2014年12月30日前,工作小结纸质版由各分管竞赛的(副)院长、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科创办,工作小结及照片的电子版按项目汇总,以学院(处室)命名发送至邮箱:273390347@qq.com
(二)获奖统计
凡在2014年7月1日-12月31期间,已向科创办成功报批并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校级、院系级立项获奖项目均需统计,2014年6月30日前已统计并核发奖励的项目不再统计,具体项目见附件(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以学院(处室)为单位进行统计,内容参照《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其中:(1)作品名称(项目名称)、获奖者、获奖级别、奖项等级、主办单位、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2)获奖学生的帐号均用学校统一的工商银行卡号,获奖指导老师的帐号均用学校邮政储蓄工资卡,获奖人的姓名、帐号要准确无误,且必须是借记卡,信用卡无法转入奖励奖金。(3)获奖学生所在院系、本(专)科类别、指导老师所在部门、赛事负责单位如实填写;项目类别由科创办填写。
2、2014年12月30日前,各单位向科创办提供以下材料:(1)由各分管竞赛的(副)院长、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2)获奖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扫描件1份;(3)表彰文件原件(或表彰的相关官方网站链接)1份;(4)获奖学生学生证、指导老师工作证的复印件1份。若一个老师在同一个项目指导多个学生获奖,或一个学生在同一个项目获多个奖项,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所有复印件均用全新的普通A4纸复印。
以上统计内容的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273390347@qq.com纸质版送至科创办。
(三)奖励分配
各获奖学生、指导老师个人的奖励,原则上直接转入获奖人账户。若获奖人为团队(2人及2人以上),则获奖学生原则上采取均分、指导老师采用百分比的形式分配奖励,具体为:(1)由获奖团队写奖励分配方案,并由各获奖人亲笔签字、竞赛项目立项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送。(2)无奖励分配方案的获奖团队,科创办将按照均分奖励的方式统一处理并转账至获奖人账户。
三、工作要求
各项工作总结(小结)将作为2015年竞赛项目立项参赛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阅读各项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并仔细核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材料收集齐全并整理后,以学院(处室)为单位统一报科创办审核,材料不齐全、信息填写错误及个人报送等三种情况不予接收。因信息填写错误、逾期报送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奖励不能核发等)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路丕军 88139064
附件1:竞赛工作小结格式要求
附件2:2014年6月30日前已统计并核发奖励项目
附件3: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与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
江西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
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