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11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蓝天发[2011]11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表现等条件综合审议。樊富起等130位申报人员通过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初审。
审核通过公示名单是严格执行江西省《江西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2005年版)所规定申报人的基本条件(第三条)的下述各项条款: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取得助教资格,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或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后,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现就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按照以上条件标准,如对公示人员名单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11月10日至12日)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88138891,信箱:bsuhr@yahoo.cn。
江西蓝天学院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