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蓝天学院年金计划》(蓝天发[2011]37号)精神,2010年度的年金缴纳工作现已启动。按《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由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另行缴纳”。
经学院与中国银行进行协商,所有在中国银行开立了个人年金账户的职工,个人年金账户只需每月缴纳3元的账户管理费,由中国银行收取。为此,每位开立了年金个人账户的教职工须缴纳2010年度账户管理费总计24元,缴纳时间从2010年5月开立账户起至2010年12月,此款将从2010年加入了年金计划的教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江西蓝天学院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