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新学期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校级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二、检查内容
1.常规项目
(1)教学(含实验教学)设备完好情况。
(2)实验课表情况。
(3)教研室工作计划、教师听课安排。
2.重点项目
(1)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教案、讲稿、PPT课件、教学进度安排和平时成绩登分册)。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资料(命题、阅卷、装订、试卷分析、试卷存档等)。检查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工作的通知》,上学期期末已发文。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8月25日-9月11日;
2.学校检查时间:9月12日-9月20日。
四、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面检查期初教学秩序、教学运行、教学管理以及试卷管理等情况。于9月12日前将自查小结交至督导处。
2.为做好试卷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于9月12日前提交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本科生试卷目录,并按照试卷目录,对试卷进行好存档。
3.讲稿教案的设计、撰写要充分体现应用性;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PPT课件言简意赅、图文并茂、以图表为主,避免文字搬家。
4.平时成绩登分册及时发放给任课教师。
5.督导处组织检查人员深入各教学单位开展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督导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