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5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80号),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年1月6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认真查看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的文件(见附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资格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要求不得申报。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评审书。
2.科研秘书上报申报材料:
(1)纸质稿评审书,统一用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4份。
(2)电子稿评审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8813@163.com)。
(3)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我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5.各学院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