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遵照上级综治部门的要求,经学院综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院综治办自2010年1月4日起,对学院二级综治单位2009年度综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以学院年初与各二级综治单位签订的责任书为依据。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江西蓝天学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